南都訊記者萬蜜 孩子入學是否和計生政策捆綁近日引發關註,上月,廣州教師李潤發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衛計委和教育廳寄出62份政府信息公開表,申請公開相關規定。截至昨日,他共收到了20個省衛計委和17個教育廳的回覆,共涉27個省、自治區。其中廣東省教育廳明確表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因父母無法提供計生證明而拒收孩子入學。對於剩下未回覆的部門,他於前日提出行政覆議申請,重新要求公開。
  廣東:不得拒收無計生證孩子
  廣東省衛計委的回覆稱,由於李潤發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提出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希望他更改、補充。李潤發表示,除了廣東省衛計委這種情況、黑龍江衛計委和雲南省教育廳退件以外,給予答覆的37個部門共涉及27個省、自治區,均表示在該省計生和入學未掛鉤。四川、湖南和內蒙古衛計委、教育廳以及雲南省教育廳的答覆函至今未收到。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給李潤發的回覆,其於去年八月下發了《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3年秋季開學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指出:“各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計劃生育證件等為由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對於另外22個至今未答覆的部門(9個省衛計委、13個省教育廳),李潤發稱,已於前日向相關的19個省的法制辦寄出了行政覆議申請書,要求確認被申請人未及時答覆的行為違法,並重新要求對相關信息予以公開。
  深圳:計生證明非入學必要條件
  李潤發稱,在他對全國情況的調查中,發現深圳家長在網上反映孩子入學需要家長出具計生證明的情況較多,他還在一些中學的官網上看到入學有相關要求,因此他又單獨向深圳衛計委和教育局提出信息公開的申請。
  深圳衛計委回覆表示,《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幼兒園、學校辦理流動人口新生入園、入學、轉學、少兒醫保等手續,應當核查其父母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同時又規定,如果不能提供證明的,單位要告知其所在街道辦,街道辦再進行跟蹤處理。但回覆明確稱,“計劃生育證明不是入學的必要條件。”
  深圳市教育局也表示,按照相關規定,深圳流動人口新生辦理入學等手續時,需出具父母的計生證明。同時該回覆透露,2012-2013學年度,深圳義務教育階段網上報名系統小一預報名而未通過“雙免”計劃生育情況核查(即計生情況造假或計劃外生育未接受處理)的申請一共145起,“這部分流動人口子女可申請入讀深圳民辦學校、國際學校或回原籍學校就近入學。”  (原標題:27省份:計生和入學不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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