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雷樹根 男子為非法收取代辦費,為他人註冊公司墊資1.83億元。近日,經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劉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83萬元。
  經查,2011年以來,劉波一直從事工商註冊代辦業務,在相關公司股東沒有資金的情況下為其墊資,待取得工商登記所需的驗資報告後,立即將全部墊資轉回其控制的南昌翼升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海玉科技有限公司等帳戶上,從而幫助他人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並從中收取代辦費用。截止2012年,劉波先後為江西恆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35家公司股東墊資,共計人民幣1.83億元。  (原標題:男子虛報註冊資本1.83億元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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